為保證醫療安全,維護醫療秩序,金華市第二中醫院堅持三項措施提高醫療質量,構筑了防范醫療差錯、糾紛和醫療事故發生的有力屏障:
一是加強業務學習交流。堅持每月一次科室學習, 各護理組及婦產科等臨床科室開辦業務知識講壇,針對當前臨床中較突出的工作難點或新技術搜集資料組織學習討論。
二是明確醫療事故(糾紛)責任人賠付額度。醫療差錯責任人及科室負責人分別罰款100~300元處理;醫療糾紛或者醫療事故醫院補償(賠償)的,扣除責任人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50%外,責任人還需根據5000元、3萬元、10萬元的分段標準分別承擔醫院賠償費用的60%、40%、20%。制度特別規定責任因素造成的糾紛(事故)主要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且1~3年內不予晉升聘任。
三是定期總結整改。半年一次輸血安全管理會議、一年一次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小組會議外,組織內、外、骨傷等臨床科室召開醫療安全座談會,針對醫療安全的隱患及成因深入剖析,總結工作中的經驗,對隱患及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。(徐莉莉)